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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东台中学高中部2009年食堂承包招标文件
为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做好后勤保障,全方位满足学生生活的需要,决定采取招标方式确定江苏省东台中学高中部食堂承包人。
一、情况介绍:
高中部新学年预计有师生4500人左右。
各食堂内都分隔有售饭菜间、操作间、蒸煮间、点心间、切配间、粗加工间、清洗消毒间、更衣室、粮食仓库、调料仓库、餐厅等,配有各类硬件设施,如:磁卡结算系统、排烟气系统、保温系统、炭灶、蒸饭机、消毒柜、蒸汽隔层锅、就餐餐具等。
本次食堂招标为一楼和二楼各一个食堂。
二、定标办法:
本次招标按报价分满分八十五分,资料分满分十分,再加考察分满分五分,三个分数的总和由高到低排列,确定中标人,具体定标细则在开标前由评委和纪检监督部门确定,并向投标人公布。
三、投标内容及密封要求:投标文件用信封封好。
投标文件内容包括:
1.投标报价:
本次招标,两个食堂均实现两轮报价。第一轮报价随投标文件单独封装呈送招标单位,第二轮报价为现场报价,以第二轮报价作为最终报价。
2.应交材料:
(1)承包承诺书一份。承诺内容包含:依法经营的承诺、服从江苏省东台中学各项管理规定的承诺、从业人员中途变动要经学校同意的承诺、办好所有从业人员的健康证等各种证件的承诺、卫生达标承诺、所进货物都要按照卫生和教育等部门的要求和标准进行的承诺。
(2)经营策略计划:(包括经营思路、人员聘用、进货渠道、服务态度、服从管理、品种、利润、卫生等)
(3)争创优秀食堂和盐城、东台A级食堂的计划。
(4)第一轮报价表(单独密封)
3.聘用人员名单及情况说明(含主要从业人员的技术等级说明)。
4.相关证明:
(1)投标人的有效身份证、健康证、学历证明的复印件(带原件备查);
(2)投标人目前所在单位(工厂、街道、居委会、村或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
(3)其它相关证明,如从业证明、获奖证书、经济基础证明、管理能力证明等。
(4)投标担保人证明。
(5)投标人拟聘请厨师的厨师证复印件。
四、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说明:
1、投标人如果同时投两个食堂,最多只能中标一个食堂。
2、未中标人和联系人及学校不认可的人员,不得在食堂内打工或兼职,否则将视为串标,学校有权取消该食堂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或承包权利,一切责任由该中标人负责。未经总务处领导同意,未中标人或联系人及学校不认可的人员不得进入校园。
3.投标人必须在江苏省东台中学高中部内联系担保人。担保人不得为学校中层以上干部。担保人必须在开标前到总务处填写同意担保证明,中标人的担保人还必须在中标人签订承包合同的同时与学校签订担保合同。无担保人的投标书,作为废标处理。
4. 投标人必须符合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必须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管理能力,为人正派、诚实,身体健康,易于合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经考察学校认为投标人达不到以上任何一条的,经评委集体评议,可以作为资格达不到要求,不予中标。
5.投标人可以投标一个食堂,也可以投标多个食堂,但一个中标人最多只能中标一个食堂。如发现中标人串标,造成一个中标人实质上中标两个或两个以上食堂,学校有权取消中标人和所有串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6.本次投标采取二轮报价,后一轮报价不得低于前一轮报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7.投标价不含设备租金(每食堂每年上交设备租金为1.5万元)、水电费、蒸汽费、工商、税务、卫生防疫、环保等部门管理费、排污费和食堂从业人员工资等。
8.承包时间:2009年8月30日起至2010年7月15日止。
9.投标前交投标保证金20000元,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确定后的一星期内无息退还。中标人在公布中标后的3日内与学校签订合同,否则学校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0.如参加本次投标,投标人则被视为已充分理解并响应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
11.存在亲戚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只能中标一个食堂(解释权归江苏省东台中学总务处)。
(二)中标后的要求:
1.经营者、签合同者、中标人必须是同一人。否则取消中标人的经营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
2.签订合同前,承包人向校方缴纳设备租金和50%中标金,同时缴纳40000元履约保证金。其余50%的中标金在经营的前几个月内的营业款中全额扣除,直至扣完为止。水电费、蒸汽费等按学期结算扣除。
3.经营者必须常驻现场,不得委托他人代管。否则取消其经营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
4.经营、结算方式:学校向食堂派出会计收费员和电脑操作人员各1人。在上缴完承包金后学校每两周向承包人公布一次营业情况,支付营业额的80%给承包人(同时按学期扣除水电费、蒸汽费等),合同期满前3周内,学校与食堂停止结帐,待合同期满后视合同执行情况和财产点交情况一次结清。若发现承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学校有权临时冻结承包人营业额,拒付承包人的一切费用,同时处500至2000元罚款,直至问题妥善解决为止:
①营业亏损;
②乱堆乱放,生熟不分,卫生状况差;
③承包人在采购物资的过程中因赊欠金额过大,引起纠纷;
④扣压工人工资;
⑤不服从学校管理大局,违反招标文件要求和学校有关制度;
⑥对学校重大活动不给予积极支持,严重影响学校形象;
⑦因矛盾出现吵架、斗殴现象等。
5.经营范围与要求:
(1)在食堂内对全校师生供应饭菜、面点、糕点等食堂自制熟食制品(不得从校外进熟制品出售);
(2)不得对师生出售除(1)中所规定之外的其它物品,如饮料、冷饮、各种杂货等;
(3)不得对外承包宴席;
(4)承包人不得超越经营地点,也不得托人代理或转让经营。
6.经营责任与要求:
(1)正式营业前,承包人要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所有从业人员(包括承包人)必须要参加学校总务处组织的食堂卫生知识考核和其它相关审核(如健康证等),不合格的人员一律禁用,审核不合格,则暂停营业,直至审核合格,方可营业;如承包人拖延办证,则学校直接办理,其经费在承包人营业额中直接扣除,且由承包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处以违约金500元;
(2)承包人承担食堂内部管理、人员管理、卫生、安全操作等管理责任;所进各种原料(包括蔬菜)货物必须按照卫生监督所的要求保持上架(架子要符合要求,离地离墙)、通风,并保持整洁,摆放有序;不上架者处以一定罚款。各功能间不得混用,特别是不得在操作间内搭建床铺,违者将停业整顿,并处以每项每次违约金500元;。
(3)承包人必须守法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平时建好进货台帐,不可购进“三无食品”,要定点购货,并索要相关检疫合格证,某些货物如大米、面、油盐酱醋等还须有QS认证标志。无条件接受卫生防疫部门、上级主管部门、辖区领导及学校的食品卫生检查,同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必须每天公布当天菜谱和生菜、熟菜价格。
(5)所有从业人员每天必须在搞好个人卫生的基础上,穿好工作衣帽,戴好工作证才能上班,并配合学校每天检查食堂的环境卫生、餐具卫生、个人卫生等。学校同时做好检查记录,不合格的给予相应处罚。任何从业人员不得在校园内做除食堂工作外的其它事情,如捡拾垃圾、采摘树果等,有违反此规定者,发现一例,处以罚款100元。
(6)配合学校每天检查冰箱使用、物资存放、进货渠道、物资台帐,并如实填写上报。如发现白肉、三无食品原料、过期食品、变质食品皆无条件没收,同时每项每发现一次给予相应处罚。
(7)除每天三餐后的清扫清洗消毒以外,要时刻保持环境卫生及生产、经营场地卫生,并做好防蝇、防鼠、防毒工作,随时按照学校要求,迎接上级或主管部门的各种检查。如在检查中出现影响学校声誉的情况,除严肃批评外,承包人要无条件接受学校的处罚。
(8)如达不到以上的要求,每次检查处以违约金500元。
(9)如因矛盾出现吵架斗殴,或者严重影响学校形象的,除临时冻结承包人营业额,拒付承包人的一切费用,同时处500至2000元罚款,直至问题妥善解决为止。
7.设备和要求:
(1)学校为承包人提供食堂现有设备以及必要的水电设施,交接时学校与承包人双方立清单。承包人负责这些设备、用具、设施的使用,管理和维修保养,维修费由承包人承担。承包合同终止或合同期满时,承包人要将学校交给的设备、用具、设施按所列清单交还。如发现有损坏或散失,由承包人承担一切经济赔偿;
(2)承包人因经营操作需添设备用具及结构改造,必须先报学校批准后方可添置,经费自理。承包期结束后,承包人自行及时撤除,学校不予补贴;
(3)学校不提供承包人工人的住房,只提供现有的食堂用房;
(4)学校保证供电、供水;
(5)学校定期为食堂所有从业人员添置工作衣帽、口罩手套等,所需费用由食堂承包人承担。
8.学校规章与要求:
(1)承包人及所有从业人员必须自觉维护东中形象,遵守学校安全保卫制度、校园检查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好食堂内所有设施设备,爱护学校一切公物和树木花草。对有违反学校纪律、违法乱纪行为的从业人员学校有权处理,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学校处理决定。
(2)承包人承包期内,必须无条件接受学校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江苏省东台中学食堂管理规定。对执行规定较差者,进行批评教育,不服管教者,停业限期整改,直至取消承包人的承包资格,同时,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处罚金。
(3)食堂进货时间要求:上午5:20;6:40-8:00(星期一例外);中午:12:00-1:30;晚上:7:00-8:30
(4)食堂除搞好内环境外还必须搞好相应的外环境的卫生,保持外环境正常的清洁卫生。
9.履行合同的要求:
承包期内,承包人不得借故或擅自中途终止承包合同或不履行合同。如果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擅自终止合同,学校不返还承包人履约保证金,同时对承包人另行处以违约金20000元,并由承包人赔偿学校的一切经济损失;如承包人不履行合同,学校有权终止合同,同时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学校无故擅自终止合同,则承担违约金40000元。承包人承包期内须按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和《食品卫生法》正常运行,如果超出经营范围或违反《食品卫生法》,学校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承包人将承担一切责任,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承包人必须根据学校的要求,按照学校的作息时间正常运行,不得提前开业,也不得随意停业,违者给予相应处罚。承包期间承包人不得将食堂转包于他人,否则作擅自中途终止合同处理。
承包人在江苏省东台中学高中部内找一担保人,如承包人违约,担保人负连带责任。
五、发售标书时间和地点:
2009年7月8日至7月14日止在江苏省东台中学高中部办公楼五楼总务处。
六、投标时间和地点:
2009年7月21日上午十时整(过时不候,迟到作自动放弃处理)在江苏省东台中学高中部办公楼五楼总务处会议室。
二○○九年七月八日
江苏省东台中学新校区食堂第一轮竞价表
食堂 名称 |
一楼食堂 |
二楼食堂 |
备注 |
报价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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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投标人可以投标一个食堂,也可以投标多个食堂,但一个中标人最多只能中标一个
食堂。
2.本次投标采取二轮报价,后一轮报价不得低于前一轮报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3.投标价不含设备租金(每食堂每年上交设备租金为1.5万元)、水电费、蒸汽费
(半年核算一次)、工商、税务、卫生防疫、环保等部门管理费、排污费和食堂从业人员工资等。
4.本表报价投标人签字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请书写清楚,否则作废标处理)。
投标人:(签字) .
年 月 日
江苏省东台中学食堂投标人基本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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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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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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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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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党团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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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实 绩 及 特 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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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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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格中各项目须如实填写,如有不实,取消中标资格,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