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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研究性学习活动的几点说明和要求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8年10月13日 点击数:

 

1、由于学校的实际情况,学生的研究性学习活动没有安排具体的活动时间,因而,学生的研究性学习活动由各班主任负责组织实施,班主任为责任人。

2、上学期期中左右,高一、高二都开始了入校后的第一个课题的研究性学习活动(高二年级在高一时没有进行),现高一年级各班的研究性学习小组已经完成第一个课题的研究学习,资料(表格)已基本上交(按当时的要求,表格一式三份,一份交教科处,一份留班主任处,一份学习小组自留),但有原高一年级的15716等四个班的资料(表格)未交,学生将来建立报考档案时,请原班主任负责。

3、高二年级因小高考和推迟的期中考试,学生的研究性学习材料没有完成上交。现要求高二年级各班主任在近期组织学生完善好材料(表格),在高考结束后(614日前)交教务室。(表格一式三份,一份交教科处,一份留班主任处,一份学习小组自留),高二年级在高一时没有进行研究性学习活动,而按要求应该完成三个课题,15个学分。因此,请高二年级各班主任认真组织。

4、高一、高二年级17周末到教务室领取学生研究性学习需用的材料(表格),开始第二轮研究性学习活动。到时请班主任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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