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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江苏省东台中学第十九届艺术周书法、绘画、摄影、小报、手工制作作品比赛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03日 点击数:

各年级、各班级:

    新年的钟声即将敲响,在全校师生满怀激情迎接新年到来之际,学校第19届艺术周将在本月下旬举行。在这期间,将举办学生书法、绘画、摄影、小报、手工制作作品展。这是展示和发展学生特长,活跃校园文化生活的大好时机,也是学校 “在做大中做强”, 实施素质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现将有关比赛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凡我校学生的作品均可参赛。每个班级可以选送书法、绘画、摄影、小报、手工制作作品参赛,作品类型要全,每班至少8件,数量多者不限。作品内容应格调高雅,有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此项比赛的结果将作为班主任考核及文明班级的考评依据之一。

    二、规格要求

    1.书法作品

    硬笔书法:16 k竖写、横写均可。毛笔书法:竖写  70厘米、宽35厘米左右;横写  80厘米、宽40厘米左右。

    2.绘画作品

    除漫画、素描为8 k外,其它如国画、水彩、水粉画等一律长80厘米、宽30厘米(竖画)或长64厘米、宽44厘米(横画)。

    3.摄影作品

   反映校园景点、校园生活的彩色或黑白照片5寸、7寸均可。

4、小报

主题:爱国主义、研究性学习、校园生活、新年畅想等。式样8K横式。

5.手工制作作品

    式样尺寸不限。

  三、参赛作品由各班收齐后于1220日前送政教处,过期不缴,作自动放弃。

  四、评奖办法

     1.书法(分硬笔和毛笔)、绘画、小报作品拟评出一等奖六名,二等奖十二名,三等奖二十四名;摄影拟评出一等奖二名,二等奖四名,三等奖八名。(若高质量的作品件数多,将适当增加各奖级人次)。

2.以各班获奖作品得分之和排列评出团体总分前六名(按一等奖7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3分计算),得分高的名次在前,如遇得分相同,以一等奖多者列前,其余类推。

3.优秀作品将在学校橱窗中展出。

   五、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本人创作或制作,杜绝弄虚作假。否则,除取消参赛资格外,还将进行校内通报批评。

 

以上通知,希贯彻执行。                           

                                                江苏省东台中学政教处

                                                   2008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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