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各班级:
一年来,我校各团支部在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团的十六大、团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大力加强团的自身建设,在加强和改进团员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活跃和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推进和谐校园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发挥了榜样示范作用,展现了江苏省东台中学学生的风采。为进一步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广大团干部和团员青年立足本职,扎实进取,为学校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奋斗,校团委决定于今年“五四”期间评选表彰一批校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奖项设置与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
1、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2、自觉履行团员义务,执行团的决议,遵守团的纪律,积极参加团组织各项活动,在学校各类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热心帮助团员青年进步,在团员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在学风建设中起良好的表率作用,学习成绩良好。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1、在优秀团员条件的基础上,在团内担任一定的工作职务,工作认真负责,务实开拓,热心服务;
2、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团结带领广大团员积极参加团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在活动中起良好带头作用,工作成绩显著,在团员中有较高威信。
二、名额产生办法
根据我校现有团支部数,各支部按照一定比例确定推荐参评的校 “优秀共青团员”2名、“优秀共青团干部”1名。
三、评选要求
1、各团支部要按照推荐名额和有关要求充分酝酿严格把关,确保推荐对象的质量,以达到调动广大团员和团干部积极性的目的,推荐对象要在班级公开表决通过。
2、各团支部于
江苏省东台中学 团委
2010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