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东台中学教育集团城东校区
防静电地板制作安装招标文件
为满足江苏省东台中学教育集团城东校区(原东台市第一中学新校区,下同)工程建设的需要,确保防静电地板的质量,根据“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决定将防静电地板制作安装工程公开招标。
一、招标内容:本次公开招标的内容为江苏省东台中学教育集团城东校区防静电地板供货安装。
二、规格、数量及技术要求:
1、产品型号:HDG600.35Q,规格为600*600*
2、地板上面钢板厚
3、数量:
三、工期: 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毕。每拖延一天罚款1000元。
四、质量要求:符合SJ/T10796—2001《防静电活动地板通用规范》要求。必须采用上海宝钢优质冷轧钢板,HPL塑面采用“亚美”贴面。贴面厚
五、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生产或经营本项目相关内容的《营业执照》。
六、投标内容:投标文件用一个封袋密封包装,封口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除原件外,投标文件不退)。内容包括:
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受法定代表人委托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备查)。
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质量检验报告》等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防静电地板投标报价单》。
4、关于工期、质量、售后服务的承诺书。
七、投标须知:
1、投标单位在投标前缴纳投标保证金2000元(现金)。公布中标结果后,当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现场缴纳履约保证金4000元,货物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2、招标单位将在可能的情况下对中标候选单位和产品使用情况进行考察,如发现中标候选单位生产或销售能力以及产品质量达不到投标要求等情况,招标单位有权取消中标候选单位的中标资格。
3、如中标单位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招标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因中标单位提供的产品质量达不到招标文件的要求,除追究中标单位的相应责任外,招标单位有权扣除相应的款项。
4、付款方式:安装结束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90%,余10%在交付使用一年期满时结清。
5、产品进场时,必须随货提供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质保书和产品说明书等相关资料原件,由招标单位验收。
6、如发现假冒伪劣产品,一经查实,立即终止合同,所有款项(包括履约保证金)一律不付、不退。并将来货封存,交由工商、质量技术部门处理。
7、投标报价要求:所报价格为安装结束、经检验合格的价格,其内容包括:所有材料费、制作费、包装费、运输费、安装费、保险费、税金、质保期维护费等所有费用。
八、评标定标办法:
合理低价定标法。
九、发标时间和地点:
十、投标、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2、开标时间和地点:
江苏省东台中学教育集团
二○
江苏省东台中学教育集团城东校区
防静电地板制作安装投标报价表
产品名称 |
规格 |
数量 |
每M2报 价 |
总价报价 |
防静电地板 |
600*600*35 |
|
|
|
防静电地板吸盘 |
吸力大于 |
4只 |
元/只 |
|
合计报价 |
大写: |
¥: |
报价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章):
二○一三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