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中学城东校区地下停车场环氧地坪及
标线工程
招 标 文 件
江苏省东台中学的城东校区地下停车场环氧地坪及标线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东台中学城东校区地下停车场环氧地坪及标线工程
二、工程地点:东台中学城东校区
三、建设规模:造价约 45 万元
四、本工程共分 一 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东台中学城东校区地下停车场环氧地坪及标线工程施工,完成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施工内容。
五、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六、评标定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
七、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八、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九、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
十、投标单位资质要求:企业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的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
十一、投标担保金 壹万 元(以现金方式提交),中标人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人当场退回。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5%。
十二、现场踏勘
投标人须到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并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将本工程可预见的相关费用(包括地方矛盾)自行考虑到投标报价中,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十二、江苏省相关工程计价表,《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等。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研究制定企业定额。
1、根据江苏省建设厅相关规定,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税金等应计入工程成本的各项规定费用,投标人应按规定费率计入工程总价,不得随意调整或让利。按照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规定,将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的基本费率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基本费0.8%、列入措施项目费中投标人部分。
2、相关规费的计算标准为:工程排污费费率为0.1%,社会保障费1.8% ,公积金0.31%,税金为3.48%,其它规费不予计取。
十三、投标文件内容及密封要求:投标文件由商务标、资格后审资料二部分组成,内容如下:
1、商务标: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一);
(2)投标函(附二)注:投标价格不得手写,否则视为无效;
(3)投标函附录(附三);
(4)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如有)(附四)
(5)商务部分的编制要求:按照《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等,详见各式表格。(技术参数详见图纸)
上述资料(一式四份,一正三副),<1>~<5>项资料按顺序统一装订成册,单独密封在一个封袋内。
2、资格后审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如有);
(5)注册建造师的资格等级证书、企业与注册建造师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上述资料(一式四份,一正三副),(1)~(5)项资料按顺序统一装订成册,单独密封在一个封袋内。
十四、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投标文件分为商务标、资格后审资料二个部分,按第十三条规定的内容和顺序,单独装订成册,分别密封完好。
2、封袋上都应标明招标人、工程名称、标书名称、投标人名称(并盖印鉴)、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并盖印鉴)。封袋和标书封面、投标函上应有投标人(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印鉴或签名。
3、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骑缝处加盖投标人章印密封。
4、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将会导致投标被拒绝。
十五、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合价、总价应包括为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全部内容,包括(不限于下列内容)材料费、机械费、运输费、人工费、安装费、配件、辅材、成品保护费、施工现场配合费、竣工验收费、质保期(三年)、安全措施费、食宿、车旅费、不可预见性风险费等直接成本以及间接成本、风险、税金、规费、合理利润等有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六、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状况以及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将相关费用列入投标报价,如有忽视或遗漏等,招标人不予认可,竣工结算时不予调整。
本工程设计费人民币壹万元、标底编制费人民币贰仟元,均由中标单位支付,其费用列入投标报价中,竣工结算时不予调整。
本工程未指定品牌的材料,也必须有品牌并在投标报价中标明。
十七、竣工工程量以竣工后实际审计的工程量为准。因此,投标人应认真踏勘现场,对照施工图核对工程量,如发现工程量清单存在差错、漏项的,必须在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的规定时间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经核定后予以澄清。
十八、开标
1、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参加。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并将身份证带至开标现场。
2、开标程序:
(1)开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主持;
(2)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3)资格后审: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根据资格审查需要,有权要求投标申请人提供部分或全部被审查资料的原件(确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部门确认)核对,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不得借故推托或拖延。如无法提供招标人需要核对的原件,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资料缺项处理,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由有关工作人员宣读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
(5)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十九、评标、定标办法:采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由评标委员会对满足可行性要求的投标报价进行比较,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若出现相同的最低报价,则由招标人在其中选定一家为中标单位。
二十、无效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招标文件第十三条规定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不符合第十六条规定的;
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5、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最高限价为:372712元);
6、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7、随意调整或让利不可竞争费用的。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9、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工程数量的。
二十一、澄清、修改、补充的提交与获取
提交时间:2014年8月2日11时前
获取时间:2014年8月2日16时后
方式:请各投标单位将疑问以电子档的形式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十二、送达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时间:2014年8月4日15时00分
地点:江苏省东台中学城东校区办公室。
二十三、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4年8月4日15时00分
地点:江苏省东台中学城东校区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