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东台中学学生食堂领导陪餐制度
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由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制定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下称《规定》)于2019年4月1日起施行。我校在落实《规定》中建立如下制度:
1.学校食堂每餐必须指定1名负责人进行陪餐,每周制定一次陪餐安排表,并由食堂管理人员存档备案。
2.陪餐人员在值勤当天吃学生餐,负责对当餐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评价,负责对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陪餐记录包括日期和餐次,饭菜的品种名称、外观、口味、质量等的直观评价,学生反馈意见,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等。陪餐记录由陪餐人员在当次陪餐后详细记录。
3.陪餐人员发现食品安全隐患的应立即指出,并监督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及时整改。
4.附录:学校陪餐员意见反馈表
江苏省东台中学陪餐意见反馈表
陪餐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陪餐员姓名:____________
菜品品质:
1. 对菜品的外观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2. 对菜品的味道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3. 对菜品的卫生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4. 对菜品的保温情况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食堂环境卫生:
1. 对餐具的卫生情况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2. 对餐厅桌椅、地面、设备、墙面等卫生情况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学生用餐情况:
1. 对学生取餐、用餐秩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2. 学生饭菜浪费情况
□浪费 □一般 □不浪费
改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