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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东台中学水电管理制度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8年09月02日 点击数:

 

    一、学校明确专人管理水电,水电工持证上岗,并积极宣传节电节水的重大意义,养成人人随手关灯、关水的习惯,形成节电节水的风气。

    二、教室、教学活动场所,办公楼、学生宿舍楼、餐厅楼等公共场所的照明线路,灯头、自来水管道、龙头等设备由学校统一安排,总务处统一安装,不准私自改电、改水,不准乱拉乱接,如要增加电气设备或供水设备、设施,须经学校批准后,由总务处安排水电工安装。

    三、租赁经营的学校住房,用水用电及建筑施工等临时性用电用水都要装表记量,按期缴费。所有电路、水管、水电表,确实要调整的由学校批准,个人不得私自调整或转让。水电表发生故障,一律由学校统一检修,不得私自检修。

    四、水电工必须每天检查各教室、办公室、公共场所、道路、学校宿舍区等处用水用电情况,发现灯不亮或线路不安全、龙头漏水或断水,要及时修理,并写好水电检查维修记录。如发现违背水电管理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罚款。如发现偷电、偷水则按照供电供水部门的罚款准标,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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