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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申报2017年度东台市文明创建先进集体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5日 点击数:

各市直学校,各民办学校:

根据市文明办通知精神,2017年文明创建工作已经开始,要求凡申报文明行业的,所属基层单位的年初申报创建率要达到80%。今年申报时间截止8月31日。我系统将继续申报文明行业,各学校请及时做好本单位文明创建先进集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申报类型。申报单位申报分为两类:一类为复审单位,即2016年度受市文明办表彰的文明标兵和文明校园;一类为今年新申报单位。

二、实行常年公示。所有申报单位必须按照市文明办《东台市文明创建公示》的统一要求,在本单位醒目处常年设立公示牌,并公布东台市文明办的监督电话。

三、制定好创建计划。全年创建工作计划要按照《东台市文明校园测评细则》要求,围绕领导班子建设、思想道德建设、活动阵地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校园环境建设6个项目,对照评选标准,周密部署安排,确保规范有序。

四、全面落实创建任务。对照创建标准,明确创建措施,以创建工作为契机,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努力为民办实事、解难事。

五、及时提交2017年以来创建工作汇报和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各学校对照申报时间及时将书面和电子创建工作汇报及申报表报送督导室。联系电话:85211237,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以上通知,希即贯彻执行。

 

附件:1. 2017年度东台市文明创建先进集体申报表

2. 2017年度东台市文明创建先进集体创建公示

3.东台市文明校园测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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